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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育基金会工作人员任用管理办法

发布时间:2023-06-29    点击量:    来源:


工作人员任用管理办法


为规范和加强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育基金会(以下简称“基金会”)人事管理工作,激发员工进取精神,根据本基金会章程制定此制度。

一、工作人员任用,坚持下列原则:

(一)党管干部;

(二)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,五湖四海、任人唯贤;

(三)事业为上、人岗相适、人事相宜;

(四)公道正派、注重实绩、群众公认;

(五)民主集中制;

(六)依法依规办事。

二、工作人员任用条件

拟任用工作人员应坚定、勤务实、德才兼备、积极进取。

三、工作人员任用方法

工作人员任用应坚持公开选拔、竞争上岗的方式。

四、拟任用工作人员,应由理事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并提交所在党支部审核通过。

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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